第(2/3)页 他无所谓,他不是本地的,对方也找不到他,而且他孑然一身,更不怕被报复,但战友家不行,他还有个妹妹,一旦让那两个人知道,绝对不会放过她。 这也是上级劝退他时,他没有拒绝的原因,因为他要替战友,看护好他妹妹,毕竟他战友临死前,看向老家方向,那一眼望穿的眼神,充满了不舍。 如果有枪,十个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,但突如其来,加上误打误撞,毫无防备,若不是战友推开他,替他挡了子弹,死的就是他了。 所以找工作还在其次,能带上战友妹妹待在一起才是关键。 能远离家乡,脱离这帮歹徒的视线,他自然满意,但前提是带上战友妹妹才行。 毕竟老家是一块伤心地,远离那里生活也好,他想让对方走出来,而不是永远停留在那一天。 他还记得,他跌跌撞撞,浑身是血的抱着战友尸体,返回家里的场景,他不敢看对方的眼睛,任由对方打骂指责,可一切都迟了。 那时候,他恨不得死的是他,所以他不能只为自己而活,还要为战友而活。 “让我加入你们,没问题,但我还要一个工作名额,适合女人的。” “艹,你不要得寸进尺啊,不识好歹。” 所有人都怒了,他们虽然因为青年的态度而愤怒不已,但碍于李建国的招揽,他们也没说什么。 毕竟听到对方是当兵的,他们就已经不怎么气了,毕竟输给普通人,那是他们无能,但输给当兵的,输得不冤,毕竟军队上永远不缺比自己强的人,正所谓强中自有强中手。 没什么不服气的,你厉害?总有比你厉害的存在,毕竟能当兵都是千挑万选的,从身高,到体重,从眼力,到走路方式是不是顺拐?是不是左撇子?总之,能当兵,首先就是挑过的。 而当兵后又要筛选,厉害的进更牛的部队,不厉害的,当义务兵即可,混两年回去,也算为国效劳了。 但这玩意就像是数学题,会的是真牛逼,不会就是不会。 厉害的那是真厉害,但不行的也是真不行。 对方厉害,一个打他们六个,李中队惜才,这点没什么错,毕竟总比遇到个胸无大志的长官要好吧? 第(2/3)页